國際線:攜入機艙的手提行李
攜入機艙的手提行李
可以帶進機艙內的隨身行李,除了隨身所用物品(手提包、照相機和傘等)之外,還可以有一件符合下述條件的手提行李。
尺寸 | 三邊總合在115公分之內(55cm×40cm×25cm以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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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數 | 1人1件 |
重量 | 10公斤以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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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機艙內的空間無法放置時,即使是規定尺寸內的手提行李,也可能會作為託運行李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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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航空安全的強化及為了機艙內的安全,請您協助減少攜入機艙內的手提行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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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安檢區將對手提行李的尺寸進行確認。
- 在手提行李安檢區有確認尺寸的測量器。
- 尺寸超過規定的手提行李,無法進行安檢。
- 尺寸超過規定的手提行李,請在櫃台辦理託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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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入機艙內的隨身行李若有超過尺寸易損壞(樂器・繪畫等)的情況等,1位乘客需要2席以上座位的旅客,必需追加購買座位。
關於追加購買座位的相關問題請連絡SF Taipei Service Desk(星悅航空台北客戶服務中心 )洽詢相關事宜。
關於攜入機艙液體物品的限制
關於攜入機艙液體物品的限制如下
- 1
請將所有液體、凝膠、氣霧劑裝入 100毫升(ml)以下的容器。
若容器容量超過 100毫升(ml) 但內容物少於 100毫升(ml)也不可隨身攜入機艙,請以託運方式辦理。
包括飲料、乳霜、乳液、油品、香水、噴霧劑、洗髮精、刮鬍泡、氣霧劑(如除臭劑)、膏狀產品(如牙膏)、半固體等等。- ※
100毫升(ml)=100克(g)。
- ※
- 2
請將容器放入容量 1 公升 (1000 毫升) 以下,長度和寬度在40公分(cm)內的夾鏈式透明塑膠袋中。
旅客應事先自行準備透明塑膠夾鏈袋。 - 3
每人僅限一個透明塑膠夾鏈袋。請向行李檢查處的檢查人員出示透明塑膠夾鏈袋並與其他行李分開。
醫藥品、嬰兒奶粉/嬰兒食品等以特殊食品處理
可依登機的航班所要食用的分量,裝入塑膠夾鏈袋攜帶至機艙。但是,僅限有嬰幼兒同行時,才可攜帶嬰兒奶粉、嬰兒食品至機艙。此外,需出示醫師診斷證明書及處方藥的處方籤副本,以利瞭解旅客病情。
免稅商品的處理
在出發機場的處理
在出發機場的免稅商店購買的酒類等可攜入機艙。
若購買的液體類物品,於抵達目的前請勿開封,保持購買時的狀態攜帶。